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现状、困境及对策

智慧城市建设整体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亦存在着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效果不佳、政策效应不平衡等问题。
01
智慧城市建设基本情况
 
1. 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始于2008年金融危机后,并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已经成为城市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如图1所示,2009年,中国政府引入智慧城市概念,提出智慧城市建设;2012年,住建部正式印发《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工作,重点侧重于技术的建设;2015年,迈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并以技术的应用为核心;2018年,《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首次发布,提出了总体原则、总体设计、架构设计等多方面的具体建议,进一步推动了智慧城市建设;2021年,随着十四五规划与一系列三年计划的制定,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进入了加速发展阶段。
 
图1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历程
 
2. 智慧城市建设以智慧建设与管理、智慧产业与经济、智慧服务为主要应用方向。
 
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效率、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推动可持续发展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目标。大部分智慧城市政策的落脚点为数字技术的多场景应用。在城市管理、交通警察、公共安全、旅游、医疗、教育等领域中加强技术的集成应用这一理念贯穿于整个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根据智慧城市建设的应用对象可将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划分为智慧建设与管理智慧产业与经济智慧服务三大类。
 
智慧建设与管理应用对象主要是政府与城市,这一领域涵盖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建设、供水排水等城市功能提升以及政务服务升级。智慧产业与经济应用对象主要是企业,包括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应用。智慧服务应用对象主要是居民,涵盖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体、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社区、智慧家居、智慧支付等众多专项应用。
 
3. 智慧城市建设整体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亦存在着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效果不佳、政策效应不平衡等问题。
 
经过数年的探索和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政策效应评估表明,以智慧建设与管理、智慧产业与经济、智慧服务为主要应用方向的智慧城市建设明显促进了家庭消费结构升级、居民生活满意度提升与产业结构高度化,已经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与此同时,智慧城市建设亦存在着部分问题。
 
首先,在产业结构升级方面,智慧城市建设仅促进了产业结构高度化,对产业结构合理化作用并不明显。其次,智慧城市建设对家庭消费结构升级、居民生活满意度提升与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政策效应并不平衡。一方面,智慧城市建设对家庭消费结构的促进效应更多作用于城市居民家庭、与高收入家庭中,对乡村家庭与低收入家庭的消费结构升级无明显作用。另一方面,智慧城市建设对居民生活满意度提升的促进效应仅存在于人力、财力、物力支持水平与城市规模较高的地区,对低人力、财力、物力支持水平与城市规模较低的地区的作用效果尚未显现。此外,智慧城市建设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促进效应更多作用于中西部地区与互联网发展水平较低区域,对东部地区与互联网发展水平较高区域的作用尚未突显。
 
02
政策建议
 
1. 鼓励更多地区参与智慧城市试点建设。
 
政策文件方面,国务院、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在已经进行试点的地区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加大智慧城市试点的力度和范围,吸引更多的地区进行智慧城市建设;资金补贴方面,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智慧城市建设划拨专项资金,同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智慧城市建设中;示范引领方面,应加强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优秀案例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经济圈或经济带带动更多地区智慧城市的发展。
 
2. 以产业结构合理化为重要推进方向。
 
产业结构合理化是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部分。目前,智慧城市建设仅促进了产业结构高度化,并未有效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在接下来的建设过程中应以产业结构合理化为重要推进方向。政府应着重加大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并促进高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的合理流动,以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而提升要素投入结构与产出结构的耦合度。
 
3. 针对不同地区情况进行多层次的智慧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城市的现实条件和资源禀赋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策略和实施计划,通过完善的营商环境、流畅便捷的生活体验实现城市治理效应的最大化。不同城市要结合各自的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等因素,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智慧城市。智慧城市试点建设的统一要求未必适用于所有地区的实际情况,目前乡村等一些落后地区家庭消费结构没有受到智慧城市政策的有效促进。而针对一些低收入家庭而言,本身的温饱问题可能仍未解决,因此发展型与享受型消费支出占比也仍处于低水平状态。因此在智慧城市提升居民高品质生活的同时,也要为落后地区、低层次需求的居民建设和完善ICT等基础设施,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提升城市零售、交通、教育等领域的数字化水平,丰富商场的业态,提升购物中心的数字化水平。
 
对于人力、财力、物力支持水平与城市规模较高的地区,智慧城市建设可以更加深入地应用于城市管理、企业生产与居民生活的各个细分领域,通过建设交通智能化系统、环保监测系统、智慧城市管理平台等手段实现城市运行的智能化、精细化和高效化,发挥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进一步缓解并消除城市病问题对城市规模扩大的逆向阻碍作用。对于人力、财力、物力支持水平与城市规模较低的地区而言,智慧城市建设可以更加注重解决当地特定的问题与需求,根据城市的特点和发展阶段选择适应性强的智慧项目,充分考虑城市的现实条件与资源禀赋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策略和实施计划,利用智慧城市建设为城市带来巨大的发展红利,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小规模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治理的现代化转型。
 
此外,政府应给予中西部地区、互联网发展水平较低区域一定的政策倾斜,着重支持中西部地区、互联网发展水平较低区域的智慧城市建设,以充分发挥智慧城市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促进作用,推动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与不同互联网发展水平区域均衡发展。
 
4. 继续加强创新支持力度,不断夯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技术创新升级与成果落地应用。
 
创新驱动是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核心动力。一方面,政府应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协调发展的有机结合,推动创新领域的联合研发与技术合作,构建优良和谐的科研创新研发环境,为建设智慧城市提供人才资源保障。另一方面,政府应对城市信息化和互联网建设予以重视,不断加强新一代高速固定宽带和移动通信网络、卫星互联网、量子通信等网络基础设施和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智慧城市建设依托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无论是互联网基础设施,还是智慧物流体系的建设,都离不开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应用。政府应进一步增强网络、物流基础能力,尤其是在仍未实现全覆盖的农村地区增强宽带普及率和物流触及率,加大5G、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完善运输、仓储、配送等信息化保障体系。
 
来源 |《CIDEG决策参考》总第33期
作者 | 金星晔,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院聘)、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研究员

 

已发布 | 2024/09/27 14:11